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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发布 | 《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生生物保护:现状、影响与对策》

李琴 复旦发展研究院 2024-07-02

复旦智库报告 · 世界


作  者


李  琴

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

长江大保护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内容提要


澜湄流域生物多样性跨境合作保护的意义


澜沧江—湄公河是全球淡水生物多样性最高的三大河流之一,其丰富程度和跨境属性在全世界独一无二。由于采样技术局限性和物种识别差异,澜沧江—湄公河流域(以下称“澜湄流域”)的鱼类物种数量一直存在争议和更新,据研究统计,澜湄流域至少有鱼类1148种,多数研究预计全流域有鱼类物种1200~1300种(Dugan et al,2010; Kang and Huang,2021; Soukhaphon et al,2021)。其中,约有890种淡水鱼类(Rainboth et al,2012),仅次于亚马孙河(Baran,2010),包括各种高经济价值鱼类如巴沙鱼、黄貂鱼、倒刺鱼等,以及珍稀濒危鱼类物种如伊洛瓦底江豚、原鲃和曲鲤等。在上游,该流域内所有河段穿梭于高原、山地和丘陵中,山区巨大的垂直落差、高度的景观异质性和多样的栖息环境。上中游的不同河段、支流间鱼类多样性变化明显,区系组成差异显著。中上游是澜沧江—湄公河水能资源最丰富的河段,蕴藏了整个流域70%以上的水能资源,流域水电开发引起的下游渔业资源衰退是国际关注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在中下游,湄公河流经地区具有高度贫困和发展水平低的特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造成了流域内种群和物种的数量不断减少,水生生物栖息地受到影响。流域内6个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当前,澜湄流域各国均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是流过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合力应对挑战。各国对水生生物资源制定了不同层级、标准的法律法规,对保护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作用,其中,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最多,其次为泰国和越南,缅甸、柬埔寨和老挝相对缓慢(刘旭,2021)。


近几十年来,国内外众多科研机构的科学家和国际组织(如湄公河委员会MRC、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对澜沧江—湄公河鱼类进行了长期、持续的研究。但是,由于澜沧江—湄公河极高的生物多样性、复杂多样的淡水生态系统、不断的新种和新记录种被发现、外来物种入侵等因素影响,加之该河流的国际跨境河流属性以及受上下游不同的自然、人为活动和气候变化多重干扰,目前对该流域鱼类多样性的现状分布和保护仍然缺乏一个完整的认知,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护与利用措施的精准和有效性。
从澜湄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际合作背景看,澜湄六国形成了历史悠久、深厚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2014年11月,中国在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呼应泰国提出的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可持续发展倡议,提议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2016年3月23日,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中国海南三亚举行,会议通过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澜湄合作机制正式启动。2018年1月,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召开,发布了《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金边宣言》,制定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全方位合作态势逐步形成,澜湄合作不断走深走实,旨在地区国家间构建起牢固的澜湄命运共同体。澜湄流域的生物多样性资源是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自然资源。但由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发展所引发的一系列资源与环境生态问题已经超越了国家和地区界限,一些问题所带来的影响在全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走向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下,正逐渐演变成为地区性冲突的重要因素。
在国际河流区,由于国际河流流域跨越了国界,流域各国对本国境内的国际河流进行开发利用所产生的社会、生态和环境影响都将国际化,而国界对流域整体性的分割,造成相关跨境问题的解决也远较内河困难,只有依靠流域国间持续、有效的合作方能解决问题。就澜湄流域而言,近年来,随着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GMS)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流域内水电工程的建设已经使流域水域生态系统健康的维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成为流域国家或国际社会所关注的焦点。
总体看,澜湄流域内各国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合作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共同参加全球性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二是通过区域性的条约或者协定,约定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式,或通过区域性的项目或联合行动进行某一物种或某一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区域内的国家开展的双边合作,例如我国与老挝等国家联合开展鱼类资源增殖放流和联合执法活动。澜湄流域区域性公约很少,直接体现生物多样性的更是鲜见。
本报告在澜湄国家合作机制框架下,梳理和总结澜湄流域水生生物的保护现状和面临问题,以及澜湄水生态国际合作经验;分析澜湄流域径流水量时空变化、陆域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等因素对区域特有水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以及保护合作面临的新挑战;研究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在水生态保护和流域管理相关合作机制、政策进展与可持续发展成效,梳理和总结澜湄水生态国际合作经验,探索澜湄流域水生态保护交流合作机制,为保护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撑。

研究内容和方法


1研究内容

围绕澜湄流域水生生物保护与利用、国际合作机制等问题,开展以下理论与政策研究:
1)研究大尺度人类活动对澜沧江—湄公河水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澜湄流域径流水量时空变化、陆域水域人类活动干扰和气候变化等因素对区域特有水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以及保护合作面临的新挑战,研究建立保护合作机制,总结保护合作经验。
2)在国家澜湄合作框架下,研究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在水生态保护和流域管理相关合作机制、政策进展与可持续发展成效,梳理和总结澜湄水生态国际合作经验。研究区域见图1.1。

2研究方法

1)文献调研和数据分析:为了解我国和澜湄国家有关水生生物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收集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流域内水生生物物种名录、资源分布数据和分布特征,为本研究提供详实资料支撑。
2)空间分析:基于遥感数据,在ArcGIS10.0操作平台分析澜湄流域生态系统格局和土地利用格局,分析主要人类活动分布。
3)比较分析:在澜湄合作机制下,澜湄六国已开展诸多领域的国际合作,如水资源保护合作、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农业合作等,域外已经有部分国家和地区水生态系统保护进行探索。结合水生生物保护管理实践,以及学者基础理论研究等方面成果,进行国内外的比较分析。

图1.1  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及其水文分区


目录

*参考文献:详见原文。


原文链接:

https://fddi.fudan.edu.cn/20/44/c19047a66362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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